账户登录

登 录
免费注册 忘記密碼?

您现在的位置:TnPM/TPM>全员改善>改善提案奖励办法

改善提案奖励办法

2015-02-26 16:28设备大视野人气:106


  1.总则

  1.1制定目的

  为激发本公司同仁潜力,促进团队精神,提升工作士气,增进经营之效率,特订定本办法。

  1.2适用范围

  凡本公司正式职工不论其职等阶,其改善提案之奖励,悉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之。

  1.3管理单位

  品管部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。

  2.提案规定

  2.1提案方式

  2.1.1个人提案

  任何职工均可以个人为名义提案。

  2.1.2团体提案

  (1)二人以上联合提案。

  (2)课以下单位提案。

  【注】团体提案处理时以单独案件视之,提案时需选定代表人以便联络。

  2.2提案范围

  凡对本公司经营有益之改善意见、发明、构想均可做为提案之内容:

  (1)操作方法的改善。

  (2)作业程序或动作程序之改进。

  (3)机械布置之改善。

  (4)工具、治具的改善。

  (5)成本的降低。

  (6)品质的改善。

  (7)废品、重修品的降低。

  (8)原料之利用。

  (9)原料之节省。

  (10)物料搬运之改善。

  (11)产品及包装外观之改善。

  (12)产品用途之新发现。

  (13)意外事件之防止。

  (14)工作环境之改善。

  (15)产品推销之改进。

  (16)管理工作之改善或采购方式之改善。

  (17)新产品的建议或开发。

  (18)其它有关提高品质降低成本、提高工作效率之意见。

  2.3提案限制及方法

  2.3.1提案限制

  (1)非建设性之批评。

  (2)政治问题。

  (3)众所周知事实。

  (4)对于他人及私生活之攻击。

  (5)与已被采用之提案内容完全相同者。

  2.3.2提案方法

  (1)提案者可以口述或『改善提案用纸』提出。

  (2)使用改善提案用纸提案者,应详填必要之事项,若有图面、作业分解、样本、说明书等,均可以附件方式一并提出。

  【附件1】窗体:b3301『改善提案用纸』。

  3.审查规定

  3.1审查方式

  提案采用随到随审方式。

  3.2审查流程

  (1)由提案者之单位主管(课长以上)负责提案之初部审核工作。

  (2)单位主管初审通过后,转交秘书处登记受理。

  【附件2】窗体:b3302『改善提案受理登记表』。

  (3)秘书处进行分案交审查委员会委员进行复查。

  (4)由三位以上之审查委员复查合格者,得正式提交提案审查委员会决议。

  (5)提交提案审查委员会决议之提案,须经四分之三以上委员出席,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,始成为正式合格之决议案。

  3.3审查委员会

  3.3.1主任委员

  由总经理担任主任委员。

  3.3.2委员

  (1)当然委员

  各部门副理级以上干部为当然委员。

  (2)聘任委员

  由主任委员聘任具有专业知识之人士。

  【注】聘任委员得为本公司之职工或是建制外之专家学者。

  3.3.3秘书处

  (1)品管部为审查委员会之秘书处。

  (2)品管部主管为秘书长。

  (3)秘书处之工作任务为:

  (a)会议召开之日期排订与通知。

  (b)审查委员复查合格之提案整理、编号。

  (c)提案之汇整与分案推动。

  3.4审查标准

  (1)实用性占百分之五十。

  (2)需要性占百分之二十。

  (3)创造性占百分之二十。

  (4)努力度占百分之十。

  4.奖励规定

  4.1复查合格

  (1)经复查合格之提案,其提案人(以个案为单位)不论审查委员会最后是否通过决议,一律发给奖金5元。

  (2)并将其做为年度考绩评分的参考依据。

  3.2通过决议

  (1)经审查委员会最后通过决议之提案,其提案人(以个案为单位)发给奖金50元。

  (2)并将其做为年度考绩评分的参考依据。

  (3)年度内经审查委员会通过决议之提案超过一件以上之提案人,给予下列奖励:

  (a)每一件通过决议之提案再加发给奖金10元。

  (b)累计通过决议之提案达三件以上之提案人,其年度考绩评分优先列为优等。

  (c)累计通过决议之提案达五件以上之提案人,除上述之奖励外,再加发给奖金50元,并予以破格晋升之奖励(其办法另订)。

  4.3表彰规定

  4.3.1复查合格

  由总经理于审查委员会议后亲自发予提案人奖金。

  4.3.2通过决议

  (1)每一件通过决议之提案,均公布于公司之公告栏供全体职工阅览,并由总经理于审查委员会议内亲自发予提案人奖金。

  (2)累计通过决议之提案达三件以上之提案人,除将提案公布于公司之公告栏供全体职工阅览,并由总经理召集全体职工当面发予提案人奖金。

  (3)累计通过决议之提案达五件以上之提案人,除将提案公布于公司之公告栏供全体职工阅览,并由总经理报请董事长召集全体职工当面发予提案人奖金。

  5.附则

  5.1制修废

  本办法属于管理规章,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告实施;修改、废止时亦同。

  5.2公告实施

 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公告实施。

 

扫二维码与项目经理沟通

我们在微信上24小时期待你的声音

解答本文疑问/TPM咨询/5S、6S、现场管理咨询/精益生产管理咨询/互联网交流

郑重申明:华谋咨询技术(深圳)有限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,不得使用该案例作为工作成功展示!





    < >

    留言

    我猜您现在可能存在如下疑问:

    你们能做什么? 需要多少钱? 需要多久?

    我需要做什么? 需要提供什么资料? 售后服务怎么样?